关于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
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
根据《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3年修订)》》(西大教(2023) 81号)第四十六条规定,对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普通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,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准予肄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)。
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向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 0771-3225344。
附件: 2025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作退学肄业处理学生名单
序号 |
学号 |
姓 名 |
学院 |
专 业 |
1 |
1713150224 |
聂思思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|
生物技术 |
2 |
1713270210 |
黎丽静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|
生物工程 |
3 |
1913200111 |
陆俐元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|
生物技术 |
4 |
1913200347 |
王思琪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|
生物科学 |
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5年10月13日